退款说明
“定制公交”电子商务平台 / 2013-08-31

一.退款条件

(1)对于已接受乘客预付款30日后仍未能开行商务班车的,应乘客要求可全额退款。

(2)由于市政施工、交通管制等外界因素影响,造成商务班车行驶路线调整,使乘客无法实现乘车目的,应乘客要求可全额退还剩余日的款项。

(3)由于运营方原因,造成商务班车撤销的,可全额退还本期款项。

(4)由于乘客原因,无法继续乘坐已预订商务班车的,可退还从确认退款日后至其乘车截止日的费用,但之前已发生的乘车费用不享受折扣,余款部分需支付退款手续费,从退款款项中直接扣除。

(5)次日和当日余座预订不退款。

(6)被确认属于恶意退款的,将列入黑名单。

二.退款手续费

(1)在乘车短信发出后,预订乘坐首日前提出退款申请的,手续费为已交金额的5%。

(2)在预订乘坐首日(含)后提出退款申请的,手续费为余款金额的10%。

三.退款流程

(1)乘客拨打北京交通服务热线96166,提出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激活该乘客所在订单的退款权限。

(2)乘客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退款申请单》。

(3)自退款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使用银行卡支付的订单退还款项将返回至第三方支付平台,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按原渠道退还到乘客账户内,具体到账时间以乘客所用支付卡所在银行的处理时间为准;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订单退还款项将返回至乘客所用支付的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中。

4)发生退款后需要开具报销凭证的,乘客与运营方约定时间和地点领取。

四. 接受退款时间:6:00至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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